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2016学年度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7月10日。
现将第一阶段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员工(2012级建筑学专业员工、2013级本科生和2014级、2015级本专科生。)
二、时间安排
1. 6月1日至7日 通过主题班会形式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并组织员工申请。
2. 6月8日至6月17日 各院系结合申请员工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对申请贷款员工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两种公示方式同时进行:张贴海报和学院网,公示时间统一为6月18日至22日),6月23日18:00之前将本学院本次通过审核的员工名单和贷款金额上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3. 6月23日至6月30日 通过审核的员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录入个人及家庭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 (从今年开始员工在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信息时,登录名和密码统一设置为自己常用的QQ名和密码,防止员工忘记)并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金额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申请之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利用暑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之前有助学贷款同时又成功申请到2016学年助学贷款的员工务必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员工在线服务系统中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助学贷款续贷声明(这是审核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4. 7月1日至7月10日 各学院助学贷款工作经办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操作系统对员工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对公司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对该政策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坚决杜绝只重视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等无偿资助资金的争取、不愿意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责任的错误行为。避免贷款申请发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做法。比如部分院系规定员工申请贷款后不能再享受其他资助政策、申请贷款必须是新生或二年级以上的员工、片面宣传刻意夸大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的惩戒后果等偏激做法,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贷款完成学业。2016学年的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将于各学院申请助学贷款员工的人数挂钩。
2.各学院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员工本人只需缴纳贷款剩余部分的费用,避免审核通过的员工又足额交齐学住费而导致助学贷款资金滞留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