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4〕135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关于评选推荐河南省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公司2014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员工及其员工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员工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员工”。
2.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员工干部”称号。
3.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推荐程序
1、各院系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把关,并在院系公示3天。
2、被推荐的员工或班集体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推荐审批表》或《河南省普通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字体为仿宋四号。由院系负责审查、推荐(“院系意见需有情况是否属实字样”)。并附院系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总名单及电子版。三好员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于3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至员工处,优秀员工干部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于3月2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至校团委。
附件:1、名额分配
2、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审批表
3、优秀班集体审批表
学 生 处 校团委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