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为其他广大青年员工树立,奋发图强、努力拼搏、奉献社会的好榜样。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体现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实效性,学校专门成立了郑州华信院2013年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清华任小组组长,评选办公室下设在员工处,赵科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小组组成如下。
1.组 长:张清华
2.副组长:赵科宁
3.成 员:吴杰霞 王美英 李爱萍 崔玉宾 崔艳丽
黄家福 赵开阳 董瑞瑞 郑应友 蔡向阳
要求各院系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系主任任组长,主任助理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为成员,统一领导此次评选工作。各班建立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寝室长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组织实施班内评选工作。
二、评定对象
2013年应届本、专科生及中专生。
三、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时,同等条件下获取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者优先评选。
7、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时,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获“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或“优秀团员”及校级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奖励者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
1、预选。各院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各系部预选名单应在本院系部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院系部在上报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校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的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上报及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由学校统一审批。
(二)评选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该评选名额并追究相关责任。
2、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者认真填写《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要求一张,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
3、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员工,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院级纪律处分或毕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4、①各院系部于年5月18日前将初选名单、审批表、汇总表及相关资料以系部为单位上报员工处办公室41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②审批表、汇总表在辅导员群享下载。③审批表、汇总表字体统一用小四宋体。
五、名额分配
院系部 |
名额(5%) |
备注 |
专科 |
本科 |
药学系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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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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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1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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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17 |
3 |
|
信工系 |
8 |
3 |
|
护理系 |
41 |
8 |
|
艺术学院 |
8 |
12 |
|
建工学院 |
2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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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
1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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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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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由专人负责。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郑州华信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